为切实解决“创国优”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强力推进“创国优”工作,清镇市市委、市政府于2010年6月25日出台了《中共清镇市委办公室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倒计时督查考核方案〉的通知》(清委办通字﹝2010﹞43号)文件。对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各乡(镇、街道)、市卫生食药监局等一、二级责任单位在“创国优”工作中的工作任务和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细化并层层分解了“创国优”工作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单位和工作完成时限,实行倒计时工作机制及督查考核。市督办督查问责中心按月对“创国优”工作单位的工作进度和完成情况按月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实行“一票否决”的依据,未实现创建“国优”达标,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领导班子集体引咎辞职,被抽到检查的样本点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引咎辞职,分管领导、计生办主任、计生站站长就地免职,从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2010年6月26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制定并出台了《清镇市人口计生局关于明确创建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市工作相关职责的通知》(清人口和计生字﹝2010﹞35号)文件,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主任的清镇市人口计生局创建国家级优质服务先进市工作办公室,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科室人员为办公室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各项指标的具体解释、督促各项工作进度及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收集整理和报送等工作。同时把“创国优”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市人口计生局有关人员头上,明确职责,限时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