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28日,清镇市人民法院、市人口计生局、站街镇人民政府以及站街镇人民法庭、站镇镇派出所组成计划生育联合行政执法工作组,对站街镇辖区内多名违法生育对象依照法律程序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

早在2011年5月,清镇市人民法院就向站街镇辖区内多名违法生育的人员下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违法生育人员主动履行社会抚养费给付义务。但违法生育人员无视法律,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在计生工作人员上门作其思想工作时,个别违法生育人员不仅不予配合,还辱骂计生工作人员,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2011年9月28日,联合行政执法工作组集结执法车辆14台,执法人员80余名,分成两个执法小组,到违法生育人员家中,按照法律程序强制征收社会抚养费。市人民法院法官、市人口计生局执法人员耐心地向违法生育人员进行了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和宣传。并根据违法生育人员的经济能力和条件,分别签订了社会抚养费分期缴纳协议。共强制执行5户,收缴社抚费8万余元。

社会抚养费强制征收工作,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和社会公平性,遏制了政策外生育,在开展执法行动当天,由专人负责对执法过程进行录相和拍照,市电视台进行全程报道,在法制专栏播放,达到执行一案、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目的。
(供稿人:丁筑兰)
